浙江逸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平方米环保车身喷绘贴膜、3800万平方米高粘耐候PVC背胶膜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2000万平方米环保车身喷绘贴膜、3800万平方米高粘耐候PVC背胶膜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逸雅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光明路1367号
项目投资:2300万元
生产制度:项目不新增员工,实行三班制24h小时生产,年工作300天。
总投资及经济效益: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预计年产值31300万元,利润2660万元,税收950万元。
规划建设进度:本项目预计于2025年12月投入运行。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利用公司现有土地厂房,淘汰涂布系统1套、废气处理装置1套、空压机1台,保留涂布系统1套、分切机8台、复卷机1台、打孔机2台、空压机1台,新购置高速涂布机2台、模温机2台、热熔胶涂布机1台、打孔机5台、空压机1台、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1套、RTO废气处理设施(含余热回收锅炉)1套、高速分散机2台、拉缸6台等相关设备,形成年产2000万平方米环保车身喷绘贴膜、3800万平方米高粘耐候PVC背胶膜。预计年产值31300万元,利润2660万元,税收950万元。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在企业厂区内实施,企业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光明路1367号,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评价区域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汇总一览表
编号 |
保护目标名称 |
坐标/经纬度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方位 |
相对厂 界距离 |
|
经度° |
纬度° |
|||||||
1 |
桐南社区 |
120.549082 |
30.605202 |
居民 |
~5480人 |
环境空气二类 |
东北 |
700m |
2 |
安乐村 |
120.558739 |
30.609278 |
居民 |
~23000人 |
东北 |
1678m |
|
3 |
凤凰社区 |
120.564638 |
30.622668 |
居民 |
~13319人 |
东北 |
3100m |
|
4 |
百乐社区 |
120.558749 |
30.619377 |
居民 |
~3285人 |
东北 |
2500m |
|
5 |
复兴社区 |
120.540937 |
30.620501 |
居民 |
~3103人 |
北 |
2172m |
|
6 |
环南社区 |
120.529312 |
30.618522 |
居民 |
~7850人 |
北 |
1702m |
|
7 |
桑园桥村 |
120.550909 |
30.587210 |
居民 |
~2750人 |
东南 |
1468m |
|
8 |
百福村 |
120.568204 |
30.593647 |
居民 |
~2387人 |
东 |
2500m |
|
9 |
史桥村 |
120.546521 |
30.581835 |
居民 |
~3296人 |
东南 |
2600m |
|
10 |
灵安村 |
120.526523 |
30.596647 |
居民 |
~4817人 |
西 |
1700m |
|
11 |
李家弄村 |
120.523029 |
30.594502 |
居民 |
~3508人 |
西南 |
2500m |
|
12 |
长新村 |
120.546714 |
30.581878 |
居民 |
~4000人 |
东南 |
1712m |
|
13 |
众善村 |
120.531680 |
30.627137 |
居民 |
~2537人 |
西北 |
1700m |
|
14 |
桐乡市人民小学 |
120.558637 |
30.607045 |
学校 |
~7000人 |
东北 |
1560m |
|
15 |
桐乡市启新学校 |
120.561426 |
30.607034 |
学校 |
~5430人 |
东北 |
1812m |
|
16 |
桐乡市凤鸣天女小学(凤凰校区) |
120.532776 |
30.616369 |
学校 |
~5430人 |
西北 |
2400m |
|
17 |
桐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120.547752 |
30.604942 |
政府机关 |
约100人 |
东北 |
585m |
|
18 |
康泾塘 |
/ |
/ |
地表水体 |
/ |
地表水Ⅲ类 |
西 |
188m |
19 |
土壤 |
/ |
/ |
/ |
土壤环境 |
第二类用地土壤筛选值 |
四周 |
200m |
20 |
地下水 |
/ |
/ |
/ |
地下水环境 |
地下水Ⅲ类 |
四周 |
/ |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
技改后企业排放生活污水、锅炉浓排水、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冷凝水、冷却循环水排水,其中锅炉浓排水、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冷凝水、冷却循环水较为清洁收集后可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桐乡市申和水务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钱塘江。
因此,技改后企业废水接管后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污染负荷及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对该区域地表水体影响不大。
2、环境空气
技改项目实施后拉缸呼吸废气、烘箱废气收集后经RTO装置处理后与RTO燃烧烟气设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排放标准(其中有机废气因子参考《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表1限值要求)。技改项目实施后胶水暂存间废气、配胶间废气、上胶头废气、机尾下件废气收集经沸石转轮+催化燃烧处理后设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排放标准(其中有机废气因子参考《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表1限值要求);热熔胶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设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排放标准(其中有机废气因子参考《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表1限值要求)。
经预测,技改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各污染因子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小时浓度最大占标率≤100%;甲醇、甲苯、乙酸乙酯、非甲烷总烃叠加现状质量浓度、拟替代污染源、拟建在建污染源后环境保护目标及网格最大点保证率短期浓度均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目标要求。技改项目所有污染源对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浓度限值,因此厂界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技改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此外,非正常工况各污染物小时最大贡献值浓度能达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但将导致周边贡献浓度较大提高。本环评要求企业,务必定期维护好废气处理装置,及时检修废气处理装置,从而保证废气去除效率,降低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风险。
3、声环境
技改项目建成后,各噪声源经降噪处理后,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各厂界昼夜间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一般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废
技改项目实施后一般废包装、废边角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热熔胶出售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包装、废胶、废清洗液、废滤芯、废手套、废四氟管、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沸石、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技改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所有固废均有合理可行的处置去向,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场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计、建造,做好“四防”要求(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在自身加强利用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处置,技改项目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项目 |
污染物名称 |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废气 |
拉缸呼吸废气、烘箱废气 |
废气收集后经RTO装置处理后与RTO燃烧烟气设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拉缸呼吸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90%,烘箱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99%,净化效率不低于99%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其中有机废气因子参考《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表1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
燃烧烟气 |
收集后设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
胶水暂存间废气、配胶间废气、上胶头废气、机尾下件废气 |
废气收集经沸石转轮+催化燃烧处理后设15m高排气筒DA002,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90%,组合净化效率不低于90%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其中有机废气因子参考《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表1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
|
热熔胶废气 |
废气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设15m高排气筒DA002,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90%,废气净化效率不低于85%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其中有机废气因子参考《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表1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
|
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
(1)加强废气的收集,并接入废气处理系统,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 (2)建立台账保存时限不少于3年; (3)生产车间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相关通风设计规范等要求设计合理的通风量。 (4)加强对生产设施的巡检,发现泄漏点及时处理,尽可能减少装置区“跑冒滴漏”现象。 |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 |
|
废水 |
综合废水 |
项目锅炉浓排水、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冷凝水、冷却循环水较为清洁收集后可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
废水接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NH3-N、总磷接管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噪声 |
设备运行噪声 |
1、科学合理进行总图布局,高噪声动力设备应尽可能远离厂界集中布置,并优先选用低噪声型设备。 2、对高噪声源动力设备,在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采用中等硬度橡胶等容许应力较高的隔振材料对机械设备运转振动进行减振,可降低噪声源强、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生产的连续性。 4、加强厂区周围绿化,设立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广种花草树木,搭建生态屏障,以起到吸隔声降噪作用。 |
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固体废弃物 |
危险废包装、废胶、废清洗液、废滤芯、废手套、废四氟管、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沸石、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废边角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热熔胶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进行综合利用 |
不影响当地环境,防止二次污染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
1、需切实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做好管道的防沉降工作,避免污水泄漏。 2、对重点区域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防止事故时泄漏物或消防废水溢流进入外环境。 3、各类固废(尤其是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3597-2023)执行;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储存于容器中,容器应加盖密闭,存放地面必须硬化、防腐防渗且可收集地面冲洗水,并设有防雨设施;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储存。 4、做好事故安全工作,将污染物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做好风险事故(如泄漏、火灾、爆炸等)状态下的物料、消防废水等截流措施。。 |
达到相关规范要求 |
|
风险防范措施 |
1、重点区域做好地面的防腐防渗以及截流措施; 2、企业应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建立环保规章制度、环保档案、运行管理台账; 3、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 |
降低环境事故风险 |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浙江逸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平方米环保车身喷绘贴膜、3800万平方米高粘耐候PVC背胶膜改建项目位于桐乡经济开发区光明路1367号。技改项目符合桐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可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9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9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逸雅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光明路1367号
联系人:徐敏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祥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708号符星创新中心2幢408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700084827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单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
联系电话:0573-88061994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 浙江逸雅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